1、判定弘治时期的瓷器,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下手:第一,胎质与成化时相同,修胎规整纤巧
2、第二,釉面肥腴润泽,皎白亮光(白色居多,也有的白中闪灰色)。
3、第三,纹饰线条纤细、舒展,比成化时更为柔软秀逸。
4、第四,盘有踏底表象。因为器底整个收缩下凹,使器里圈足承托处微显凸露。
5、第五,圈足处置润滑圆润,足墙比成化时略矮,内墙直立,深浅纷歧。官窑盘碗之类和成化时根本相同,亦有“器足双边线”的特征。
6、第六,器足底釉面色彩,由初期的白色逐步转变为灰色,后期则为“亮青釉”。
7、第七,款识虽沿袭旧制,但字体趋于娟秀,笔划纤细柔软。以楷书为主,字体小而规整。有四字或六字两行竖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