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叉十矣哎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薄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5、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1、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叉十矣哎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薄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5、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