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总承包一级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包括:
1、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城市轨道交通、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2、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3、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
4、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5、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6、 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城市供水、供气(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集中供热的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
扩展资料:
一、二级承包范围: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1]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二、三级承包范围: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