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子有责任使自己顺服。圣经没有吩咐丈夫用武力强迫妻子顺服。
2、妻子要不断地顺服,在大部分的经文中,希腊文“顺服”这个字都是用现在式,所以顺服理应是身为妻子者一种不变的生活习惯和态度。
3、妻子有义务顺服自己的丈夫,没有选择的余地,(在希腊原文中用的是命令式的动词。)不是看丈夫怎样对待你,也不是根据丈夫的才干、能力、智慧、教育程度或灵性状况来作决定的。
4、妻子拒绝顺服丈夫就等于反叛上帝,因为上帝说:“如同顺服主。”
5、要甘心乐意的顺服,不是出于勉强。
6、要“凡事”顺服,包括每一件事,不可凭自己的意思、喜好有所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