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物,过关超过5000元人民币要上税。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愉桴狁焕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超过5000元的,需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旅客进出中国国境,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向海关申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旅客境外获取5000元以上个人自用进境物品需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