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安全的权利。教育儿童人人有若干权利,如呼吸权。这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儿童,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2、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向父母讲真话的权利。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父母都不会怪罪的,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儿童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马上信任儿童并及时帮助他们。例如,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儿童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会经年累月持续下去。
3、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拒绝毒品与危险品的权利。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权对毒品、烟酒坚决说不。
4、不与陌生人说话与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权利。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大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还有坏人”通常谁说“我是你爸爸妈妈的好朋友”,告诉孩子千万不要相信不认识的人说的话;并且明确告诉陌生人,父母就在附近,或用“爸爸马上就要来接我”的话,把陌生人吓走。告诉孩子:假如陌生人还缠着你,就声东击西,趁其不备朝人多的地方跑,大声求救以引起路人的注意。需要提醒的是,父母要嘱咐孩子“遇事不慌”,千万不要随“好心人”到人少的地方或他的家中。
5、小背心,小短裤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儿童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儿童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6、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紧急避险的权利。为了保护自己,儿童有权打破所有规章与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之中,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司马光打破缸就是典型事例。
7、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果断逃生的权利。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
8、坏人可以骗对坏人可以不讲真话的权利。遇到坏人,可以不讲真话。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
9、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生命第一的权利。告诉儿童在遇到暴徒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许多儿童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这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儿童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如果坏人抢了我的自行车,父母准会打死我。应告诉孩子,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更重要得多。
10、父母是孩子坚定的保护者孩子需要从父母这里获得的信息是:一旦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要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会保护你不会再受到伤害。让孩子相信父母是孩子坚定不移的保护者。然而很多父母并没有这样做,导致很多孩子遭受性伤害后不敢寻求父母和亲人的保护,独自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并反复遭受性伤害。受害孩子会认为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完美,而且害怕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样爱自己,这是他们最难以承受的伤痛,所以他们不愿意把受到性伤害的事情告诉父母,这是受害孩子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