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初期,应协助业主和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全面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当工程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时,报业主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2、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加强巡视和旁站监督,对不符合情写硎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或返工并报告业主;
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协助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监理提出的工程变更,签认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6、进行工程计量,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竣工结算文件。公正处理和有效控制工程现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