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申报资料交当地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科初审,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定表》。
2、初审合格的由当地医疗保障局组织县级专家评审。
3、县级评审合格的,将申报资料送市级专家复审。
4、复审合格后,在县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和那西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开始享受待遇。
1、将申报资料交当地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科初审,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定表》。
2、初审合格的由当地医疗保障局组织县级专家评审。
3、县级评审合格的,将申报资料送市级专家复审。
4、复审合格后,在县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和那西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开始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