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合同专用章要什么手续、资料

时间:2024-10-11 21:34:37

企业雕刻合同章(刻制公章后方可刻制)的手续和资料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单位)和复印件格2份。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3、 机构代码证(机关单位)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同意成立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单位)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5、 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6、 佛山市禅城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业主委员会)原件各2份。

7、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农村经济社)(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8、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注:企业属于什么性质按上面所列的项目选其中一项提供资料)。

9, 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复印件2份,附上固定电话。

10, 申请书或委托书(以文书形式手写或打印)上法人签名和按指纹(外国人士、台湾人士、机关单位法人只需签名),盖公章。

刻合同专用章要什么手续、资料

扩展资料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参考资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刻制刻章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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