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文书:[16]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时间:2024-10-14 08:57:18

《民事诉讼法》第五梃悸霸庥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从上可见,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的设立,是为节省诉讼成本,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通常情况下,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有三种:一、原告在起诉时直接把第三人列进去;二、起诉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法院通过调查得知存在第三人的,由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三、第三人知道双方的诉讼,申请参加诉讼。

在以上第二种情况中起诉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追加第三人时,以及第三种情况下,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

本文先介绍起诉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追加第三人的申请书。

案例:某甲将一房屋卖给乙,但未过户,后因房价上涨,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又将房子卖给了亲戚丙并过了户,乙起诉甲要求其履行合同,甲申请法院追加丙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甲,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幢×××室,电话:138715867××。  

被申请人:丙X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幢×××室,电话:138715868××。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乙诉申请人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之中,由于讼争房屋已出售给被申请人丙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故被申请人丙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丙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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