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均田制的概念和意义

时间:2024-10-12 11:23:26

均田制是北魏至唐几代龊玖轮杓政府在不触动原有私有的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的一种土地管理制度。

历代对均田制的评价都是相当正面,但实际实行中始终是容纳了土地私有,并未主观上强行征用当时地主等私有土地,而是将官田分而民用,故有史家评称均田制乃地主经济中的一种折冲。而且均田制实行,先决条件是朝廷需有大量土地掌握在手中。

北朝时承接了五胡十六国战争频繁造成大量人民丧生,产生大量荒地,令朝廷能利用这些荒地对农民进行授田。但随着经济之壮大,荒地越来越少,朝廷能用来授田的亦逐渐不多,加上朝政的逐渐日趋腐朽黑暗,均田制在武周末年形同虚设,与此非无关系。

古代均田制的概念和意义

扩展资料:

从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先立户口确定人数,按照人数授给田地,分为露田(种谷物之田)和桑田:

露田(口分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后把田地还给官府。

桑田(永业田):给男人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官府,也可以买卖。

政府向农民分配一定数额的露田,农民年满66岁或身死后须将田归还官府。

露田只能种植谷物和桑麻,不许栽种树木,并不许买卖。

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租庸调)。

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

北魏分裂后的西魏,北周和东魏的均田制跟北魏的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均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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