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统一上报】 刚建设完成、还没有物业公司接收的小区,在开发商未建设有充电桩的情况下,可以联合各位业主一起上报给开发商要求建设充电桩和停车棚,或选出业主代表递交申请书等文件要求建设。
2、【开发公司申请】 已有前期物业进入、但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不够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而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不成的,书面或当面向开发商申请、协商建立充电桩和停车棚,详细阐述其中的理由,最好拿出正规的相关文件。
3、【报业主委员会】 一般成熟小区都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们统一提出要求、建议和方案,与开发商协商,再由开发公司出面联系相关的承建单位负责安装充电桩,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充电桩和停车棚。
4、【上报相关部门】 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和电动车室内充电等问题,都可上报给当地街道办事处、住建局、房管局、派出所、交通管理局和消防大队,强制要求小区建设充电桩和停车棚,没有建立的小区需要根据国家消防部门正规文件建设或整改。
5、【业主联名投诉】 收集物业公司不让安装充电桩的证据,录音、通告等备用,可先向所在社区投诉,投诉未果的打“市长热线”转到所在省市,或在网上搜索所在省市地区的人民政府官网,发帖“咨询/投诉”,会转到当地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处理。
6、【部分正规文件】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各省《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