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商场、市场以出租摊位、柜台等为经营方式的,上述经营场所虽有各种形式的隔断,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房屋,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对于出租的经营场所有独立产权或出租的经营场所相对独立(独立开门)经营的,应认定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