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什么行为才是混合销售行为呢?那么,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就叫做混合销售。
2、其次,不同的纳税主体和销售行为,还是有所区分的,所以,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第三,比如,对于那些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来说,他们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
4、第四,而对于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他们的混合销售行为则是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的。
5、第五,我们还应该明确如何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界定,要能够区分不同的行业来具体确定,如果确实不够明确的话,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