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处理

时间:2024-10-13 22:06:14

1、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釆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50 台,洗衣机含增值税销售单价3390 元/台,旧洗衣机作价113元/台。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当月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分析】收购旧洗衣机做购进处理,假如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洗衣机按一般销售处理:销项税额=50*3390/(1+13%)*13%=19500(元)

2、金银首饰的特殊规定:1.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旧)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及消费税。2.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增值税及消费税。3.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 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及消費税。

3、某金银首饰销售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2020年2咧矸苒禺月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49.72万元,其中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实际收取的含囤耽编龋税销售额3.39万元,以旧换新销售的金银首饰零售价为7.91万元,2020年2月该金店经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分析】以旧换新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价款计算增值税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49.72-7.91+3.39)/(1+13%)*1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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