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2、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葛激握颟发。其中: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4、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1.工亡职工的配偶每月发给本人生前月工资的40%;2.其他亲属每月发给本人生前月工资的 30%;3.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4.但最终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5、耩撞苏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 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