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检查的时间:检查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系列产前检查,于妊娠20-36周每4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即20、24、28、32、36、37、38、39、40周。
2、首次产前检查应详细询问病史,包括年龄、职业、月经史及既往孕产史、既往手术史、本次妊娠过程、家族史以及推算预产期。预产期的计算:月份-3或+9;日数+7。
3、还要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发育、营养、精神状态、身高、体态等。
4、还得要进行产科检查,包括腹部检查、骨盆测量、阴道检查、肛门检查。
5、另外要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化验检查、B超检查、心电图等。
6、复诊产前检查应包括询问前一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测量体重和血压、复查胎位,听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