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3、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6、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