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中陕明溟艟毒。
1925年,日本氮肥公司在这里建厂,后又梯瓣氨割开设了合成醋酸厂。1949年后,这个公司开始生产氯乙烯(C2H3Cl),年产量不断提高,1956年超过6000吨。与此同时,工厂把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排放到水俣湾中。
“水俣病”的罪魁祸首是当时处于世界化工业尖端技术的氮(N)生产企业。氮用于肥皂、化学调味料等日用品以及醋酸(CH3COOH)、硫酸(H2SO4)等工业用品的制造上。
日本的氮产业始创于1906年,其后由于化学肥料的大量使用而使化肥制造业飞速发展,甚至有人说“氮的历史就是日本化学工业的历史”,日本的经济成长是“在以氮为首的化学工业的支撑下完成的”。然而,这个“先驱产业”肆意的发展,却给当地居民及其生存环境带来了无尽的灾难。
氯乙烯和醋酸乙烯在制造过程中要使用含汞(Hg)的催化剂,这使排放的废水含有大量的汞。当汞在水中被水生物食用后,会转化成甲基汞(CH3Hg)。这种剧毒物质只要有挖耳勺的一半大小就可以致人于死命,而当时由于氮的持续生产已使水俣湾的甲基汞含量达到了足以毒死日本全国人口2次都有余的程度。
社会评价
水俣病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这些,在1956年确认日本氮肥公司的排污为病源之后,日本政府毫无作为,以至于该公司肆无忌惮地继续排污12年,直到1968年为止。后来,46名受害者联合向日本最高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在水俣病事件中的无作为,并在2004年获得胜诉。
法院判决认为日本政府在1956年知道水俣病病因后应当立即责令污染企业停止侵害,但直到12年后政府才做出决定,为此,日本政府应当对未能及时做出决定而导致水俣病伤害范围扩大而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