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倒闭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能否执行股东财产

时间:2024-10-18 21:09:36

公司未倒闭却无财产可议矣把噌供执行,法院是不能执行股东财产的。股东的出资义务完成后,即完成了对公司的全部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与公司的债权人不发生赶时縻橼直接的联系。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等将来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人民法院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未倒闭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能否执行股东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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