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2、上缴工会经费时: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的百分之四十。
3、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
4、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不是实发工资。
5、计税工资:2006年7月1日前每人按960元算;7月1日后每人按1600元算。
1、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2、上缴工会经费时: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的百分之四十。
3、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
4、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不是实发工资。
5、计税工资:2006年7月1日前每人按960元算;7月1日后每人按1600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