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4-10-28 12:19:18

、 为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带教质量,落实师资评估制度和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云南省卫计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办法》、我院制定的《昆医附一院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昆医附一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导师制管理办法》、《昆医附一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 行)》,特制定订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所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任务的教师,包括: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责任导师 二、考评内容及考评方式 1.考评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医疗质量、专业水平、带教意识、完成带教任务情况、带教能力、带教质量、参加各级师资培训出勤率等,详细考评标准及考评细则另行制定。 2.医院每年组织对住培师资进行综合考评,督导专家委员会定期对指导教师和责任导师进行督查、督教,科室及专业基地负责对指导教师和责任导师进行定期考 评。评价方式包括学员评价、同行评价(包括指导教师和责任导师互评)、科室培训领导小组考评、专业基地考评、督导组督查考评、上级部门检查考评等。师资考 评结果作为带教补贴发放和年终评选优秀教师的依据。 三、带教补贴发放原则 1.责任导师带教补贴标准:2400/人/年(由医院和财政专项经费分担)。 2.指导教师带教费及教学管理费: 科技教育部按根据国家及省卫计委当年补助标准,按照各专业基地培养学员人数,核准各专业基地带教补贴及教学管理费总额,由专业基地根据指导教师带教时间及考评情况制定发放方案报科教部及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教学管理费发放范围包括专业基地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3.师资考评优秀者(暂定比例10%),按125%发放带教补贴;师资考评良好者,按100%发放带教补贴;师资考评仅为合格者,按70%发放带教补贴;师资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带教补贴。 四、本方案由科教部负责解释,科教部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及试行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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