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的差额计税账务处理

时间:2024-10-15 05:32:50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选择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税率为6%,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锗咱貉沲费用作为销售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6%)*6%2、选择简易计税差额计税方法(5%税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适用税率为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举个栗子: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机构取得含税销售额3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为26万元。现有进项税额1万元。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30万/(1+6%)*6%-1万=6981.13元具体分录为: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应收——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93018.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981.13 支付工资时:借:主营业务成本——260000 贷:银行存款——260000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30万-26万)/(1+5%)*5%=1904.76元具体分录为: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应收——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98095.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904.76 支付工资时:借:主营业务成本——260000 贷:银行存款——260000

© 手抄报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