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不是什么官位,而是爵位。
在中国古代伯是爵位名,中国古代有着“伯为长子,立长不立幼”的传承规范,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
中国自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伯爵的制度,伯爵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伯爵国有吴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杞国、毕国、霍国、郕国、燕国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扩展资料: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例如,法语“伯爵”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而在北欧国家,则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称Jarl,原意是“部落首领”,与此同源的是英国的“伯爵”:Earl。
德国的伯爵则称为Graf,使用这一名称的还有奥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经受神圣罗马帝国和奥匈帝国直接统治的国家。此外,英语里的行政区划county(一般译作“郡”或“乡”)则来自法语Comte的英译,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封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