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监狱批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卑瓿寡狍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五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