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阶段(6月1日前)共享单车全部收回,由各运营商负责将平城区区域内共享单车集中收回。第二阶段(6月1日-6月20日前)统一划线,由区城市管理局在平城区区域内路、街面统一划线。第三阶段(6月30日前)规范管理,由区城市管理局对共享单车进行统一管理。
1、第一阶段(6月1日前)共享单车全部收回,由各运营商负责将平城区区域内共享单车集中收回。第二阶段(6月1日-6月20日前)统一划线,由区城市管理局在平城区区域内路、街面统一划线。第三阶段(6月30日前)规范管理,由区城市管理局对共享单车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