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以及还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比如数字技术的出现),这一电影定义已很不确切。
电影是科学技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其先前的定义。因此,电影定义表现出阶段性的特征。
早期电影虽有卢米埃尔一干人拍摄的街头即景、放工、午餐等现实场景和爱迪生制作的动物表演、歌舞演出、拳击比赛等娱乐片段纪录,但从根本上说,电影还只是一种技术发明、游艺场的一项新奇节目、机械复现生活现象的“活动照相”。
扩展资料:
电影的技术原理的发展
电影是19世纪美国国家生活水平上升大众产生新需求的娱乐产物。电影的发明,与光学理论的发现分不开。早在公元前5世纪,中国思想家就在《墨子》等著作中相当精辟地阐述了光与影的关系、光影的生成以及物象反映的原理。
电影是一种视觉及听觉艺术,利用胶卷、录像带或数位媒体将影像和声音捕捉,再加上后期的编辑工作而成。
电影是一种综合的现代艺术,亦正如艺术本身,有着复杂而繁多的科系。电影有很多类型,也有多种分类方法。电影从有声电影开始发展,目前已经到了电影的特技时代了。运用大量的电脑特技制作出来的电影,受广大中年以下的朋友欢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文艺百科】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