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幼儿教师需禁用的体态语

时间:2024-11-03 20:21:48

1、向下的手势手势是体态语的重要表达方式。在与幼儿的互动中,教师应多采用向上的手势,如竖大拇指、鼓掌等,以姨胀兽辱示对幼儿的鼓励和赞美,激发幼儿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而向下的手势,如大拇指朝下、摆手等手势,多表示憎恶、鄙视和否定的意义,会给幼儿造成消极的情绪,不利于幼儿积极参加活动,因此,教师要禁用。

2、斜视和漠视的目光教师可以通过眼睛来表达情感,用正视表示诚恳的态度,用凝视表示专注的表情;而斜视表示蔑视的情感,漠视表示冷漠的态度,教师使用这些目光无疑会对幼儿的身心造成伤害,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师幼关系的建立,因此,教师要禁用。

3、努嘴和撇嘴等面部表情教师应面带微笑,做到和蔼、亲切、热情、开朗,而努嘴和撇嘴是一种不屑的表情的流露,教师应慎用。

4、穿薄、露、透等服装教师的着装应活泼大方、色彩鲜艳,避免穿薄、透、露等服装,以免幼儿效仿;工作时不能佩戴首饰,以免对幼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弯腰弓背等站姿教师要举止得体大方,在幼儿面前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需身体挺直、挺胸收腹、双腿靠拢,不弯腰弓背、倚靠桌椅,不双腿叉开过大,不双手插在裤兜里等,以免显得过于放松和随意,不利于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的建立。

6、以上就是关于幼儿教师应禁用的体态语的相关知识内容,同时也是对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的基本要求,希望对正在备考的各位考生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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