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称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限制,不得询问妇女的婚育情况,这真的是一个好消息,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2、另外已婚已育妇女要照顾家庭和孩子,整个社会都要提倡并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增强学生的课后服务,缓解妇女的家庭育儿压力,以使妇女更好的平衡工作与家庭。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生育保险制度,为适龄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切实充分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
4、各个单位应该充分落实并保障哺乳期妇女的权益,调节好工作节奏,做好妇女的哺乳假工作,不得私自挤压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时间。
5、执法部门要加强监察执法,对于侵犯发女权益的事件要依法惩处,特别是女职工孕产期、哺乳期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受侵犯事件。
6、再者对于妇女与单位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并且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依法及时快速处理,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