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通知书
3、《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4、律师事务所章程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6、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申请人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
7、设立人身份证,持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身份证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8、设立人简历
9、设立人《律师执业证》
10、设立人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其离所,并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11、设立人保证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符合设立人条件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的承诺和声明;
12、设立人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辞职后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当提交辞职证明文件和档
13、合伙协议
14、发起人会议推选负责人的决议
15、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16、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同意推选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材料
17、办理流程1.申请人将向设区的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在律师管惯栲狠疲理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2.市司法局收到材料后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慷嗅恨琐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3.省司法厅自收到报送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4.省司法厅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