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中,当某队在比赛中获得新的球权时,或在掷球入界中当球在场上被队员合法触及时,24秒钟计时器将梯瓣氨割开动。拥有球权的队必须在获得球后的24秒钟内投篮。完成投篮的条件是:
(1)在24秒钟结束之前,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
(2)球离开队员的手后,球必须与篮板接触。
如果在24秒钟哨响前球出手后未接触篮圈,为24秒钟违例。发球权判给对方。
扩展资料
1954年,易拉丘国民队的老板丹尼(DannyBiasone)“发明”了延用至今的24秒进攻时限。他凭着这一项跨时代的发明,彻底改变了NBA比赛的面貌,也因而进入了篮球名人堂。
NBA成立的前9年都没有进攻的时限的规定。由于竞争越来越激烈,胜负越来越重要,各队的节奏也就越来越慢,1951年,NBA终于出现了史无前例的19比18的比分。老板们都知道再这样下去只是等死而已。
丹尼本人并不打篮球,但是他非常热爱篮球。研究过许多场比赛的技术统计后,他发现,每一队平均每场出手投篮次数约为60次。也是说,两个队一场比赛要出手120次左右,每场球48分钟乘以60秒等于2880秒。2880秒除以120,刚好是24秒。
经过实践,联盟结果全票通过24秒方案。就这样,24秒诞生了,而且一直延用至今,没有人有过疑问,也没有人主张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