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行业定义及分类
工程项目管理行业定义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roject Ma荏鱿胫协nagement Institute,PMI)对项目管理的定义为:项目管理是在项目的整个周期内,用现代的管理技术指挥和协调人力和物质资源以实现范围、成本、工期、质量和分享成就等预定目标。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生命周期内的一切管理工作,通过合理运用与整合多个项目管理过程来实现,根据各过程的逻辑关系,通常包括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五大过程组。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颁布的2008版《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现代项目管理包括九大知识范畴,即:整合管理、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和采购管理。图表:项目管理的分类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狭义的定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以施工图预算中标价为依据,以创优质工程为目标,经济合同为纽带,最终产品的最佳效益为目的,实行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一次性全过程施工生产经营管理。这里的工程项目管理所涉及的业务实际上仅指项目管理服务与承包,并不包括工程总承包。以下将对前瞻研究报告的研究主体与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工程项目管理行业研究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因此本报的研究企业主体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五大类企业的工程总承包或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承包业务。图表:工项目管理主体与其可承接业务类型
这五大类企业又可以根据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承包企业两大类。《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二者进行的定义进行了规范:◆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1)项目管理服务(PM)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2)项目管理承包(PMC)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工程项目管理行业取费标准
原建设部在2004年12月出台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除此之外,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对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取费并无明确的规定。
最新数据及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行业市场竞争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
以代建制为例,代建制服务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一个特殊类型,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提出的一种新型制度。目前全国各地代建取费的参考标准一般有两个:一是在财政部财建[2004]30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政府招标产生的项目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标底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二是原国家建设部在2004年12月出台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由于规定中关于代建管理费的界定模糊,直接导致了建设单位把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同于代建管理费。实际上,传统建设单位管理费与代建管理服务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依据传统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缺乏合理性。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是专业化的项目法人,而建设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按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含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和税费,不含原单位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作为法人,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例如税收等;同时还要为企业参加项目承担一定的风险,为企业后续发展获得合理的利润,为企业员工提供合理的薪资等。因此,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服务费将远远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