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可以跟农村户口的外公外婆吗

时间:2024-10-13 15:55:13

正常请况是不可以,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鄹绦谟嚣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孩子的户口可以跟农村户口的外公外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的户口,一般理不能单独迁移的,应在监护人办理户口迁移时随迁,具体的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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