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营企业土地入股企业法人性质:村民以各自经营土地的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按量或者作价入股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承担风险,分享收益。合作社法人性质:村民以各自经营土地的经营权按量委托给本地各专业合作社或其他联合机构,土地由联合机构负责经营管理,承担风险,分享收益。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把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纳入组织,同时也把部分或全部集体土地等资产纳入组织。因集体组织在组织内有一定影响力,信任度增强,目前全国9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注册。
2、土地入股的优点一、相比流转承包,变成土地股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品牌形成。能够让农民分享到产业增值的收益。 二、土地入股以后,农民仍可参与生产经营和决策所有环节。有效的增强农民民主管理的意识,易于提高农村基层管理和民主化水平。 三、在收益分配管理上,股民分红和产量效益直接挂钩,各股东群力群策节约成本、提产增收。直接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 四、参与企业生产,有专业技术和剩余劳动力的农户还可以到企业打工,这部分农民除了每年的分红外还能额外赚一份工资。 五,为合作企业减负,相比土地承包流转企业不必提前占用大量资金支出,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和资金成本。
3、土地入股应注意的问题一,对管理者要求高:入股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营销手段起重要作用。同时要兼顾股东的中长期发展和短期利益。二,企业盲目发展:土地入股虽然减轻企业资金愦茉煲箸压力和实现各股东风险共担,但也也该避免盲目发展。土地入股一定要建立在企业的行业和专业优势之上;不盲目跨行业,专业发展。确实需要的应做充分的市场风险评估,优选与所经营业态的上下游产业。三,监管机构一定要规范:农民 作为股东既是参与者也是决策者,但毕竟股份份额较小,企业的诚信尤为重要,严格执行股东会制度和保证分红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条件。(尤其是土地入股包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一定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
4、集体经济组织将是乡村产业的主力军 自2014年12月,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关于引导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意见到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2017年试点完成。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登记率已达99%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镇干部培训工作也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优势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村民权属得到保障,权益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二,集体资产登记,村民入股,盘活集体资产,集体资产被盘活产业发展空间被打开。三,村镇干部加入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实施中,信任度更高,地方政府对产业支持力度和产业指导性增强。必将有更多的的华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