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下图,需要将左边一个表中的ITEM复制到右边另一个表中的ITEM中进行函数运算:
2、选中数据,按右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复制”,见下图。
3、进入到目标工作表,将鼠标点入要粘贴的位置,按右键,“粘贴选项”选第二个“值”(因为原表为函数公式,这里粘贴的需要为值),见下图。
4、选中数据,按右键->设置单元格式,将其设置为不含小数的数值,见下图。
5、确定后发现单元格格式的左上角仍然带有绿三角,表明其仍然是文字,而非可以运算的数字,见下图。
6、选中整列,点“数据”->分列->完成,见下图。
7、结果见下图,此时单元格左上角的绿三角已消岳赎祝浦失,转换为了可运算的数字格式。 注意:不能先将格式转化为数字,否则,在分列后,数字前的0会被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