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母公司在以土地增资子公司前已经对其具有控制权,那么在子公司接受土地使用权后,子公司需要在账面资产上增加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且需以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入账;
2、接上述第1点,子公司还需要在所有者权益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反映母公司在子公司持有的权益。这里可以假设评估后的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为100万,则子公司入账会计分录为:a.初始计量: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00万(或+相关税费)贷:资本公积 100万(与借方金额相等)b.后续计量(在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摊销)借: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研发支出等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3、而在母公司的角度,就是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与清理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资产公司-股/资本溢价,且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出现资产处置损益和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