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在冀州之南”里面的“之”是结构助词,意思是“的”。类似的用法体现在“一年之中,视野之外”。
2、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
3、古代“河”特指黄河。古代称呼地名时有“山南水北谓之阳,山北水南渭之阴”的习惯。
4、传说中的太行、王屋两座山,周围七百里,高七八千丈,本来在冀州南边,黄河北岸的北边。北山下面有个名叫愚公的人,年纪快到90岁了,在山的正对面居住。
5、他苦于山区北部的阻塞,出来进去都要绕道,就召集锾哩菸谷全家人商量说:“我跟你们尽力挖平险峻的大山,(使道路)一直通到豫州南部,到达汉水南岸,可以吗?”家人纷纷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