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前需要明白一个道理,即不是所有的公司不一定都适合进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在公司主体上、激励对象上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股权激励,而非所有的公司、所有的激励对象都需要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实施激励措施。
2、其次,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一般是公司的高管人员和公司的技术类人员,公司股权激励并非是吃大锅饭,需要一视同仁,而是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股权激励,这样才会体现出股权激励的目的性和激励性。
3、再次,股权激励需要从公司内控制度、股权激励方案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激励流程和激励措施或者激励方案,避免出现流程不清,措施无法实施的情况,如果这些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建议不要盲目的进行股权激励。
4、同时,公司的人员流动性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需要规定退出机制,即当被股权激励的员工需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被激励的股权将如何进行处置做一个明确的约定,避免因退出股权激励方案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5、另外,股权激励将会使得公司的整体股权发生变化,因此需要控制股权激励方案的比例,防止员工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控股股东,导致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发生颠覆性的改变。
6、另另外,公司进行股权激励需要事先研究透彻我国关于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避免出现股权激励行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使得股权激励行为被认定为无效的行为。
7、最后,股权激励方案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管辖机构,在法院和仲裁机构之间任选一个,一般选择的是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这样有利于公司一方节省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