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四因说和形质论

时间:2024-10-15 19:54:39

亚里罴戗恝苎士多德确认了在任何过程都起作用的四种基质或四种原因:

1、“目的因”(Final cause):

指的是一件事物存在的原因或者改变的原因,包括了有目的的行动或活动。一件事物的目的因是它之所以存在或改变的原因,类似现代说的心理动机。

例如,建筑装修设计师在装修设计之前,先对所需装修的物品进行设计,病根据其特征选取符合的材料。

2、“物质因”(Material Cause):

代表了一个事物从一堆零件、成分、基础、或是原料所组成的存在形式,将物质的构成追溯至零件的部分(要素、成分),接着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架构、混合、综合、复合、或结合)。

例如,设计装修物品的原材料的木材就是物质因。


3、“形式因”(Formal Cause):

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事物是由怎样的定义、形式、形状、本质、综合、或原形所构成的,解释了构成一个事物的基本原则或法则,这只是整个事物(整套原因关系)的其中一部分(宏观结构)。

例如:装修设计图。


4、“动力因”(Efficient Cause):

改变事物的动力及起因,研究“是什么改变了什么、而又是什么造成了这个改变”,范围包括了所有事物间的媒介,包括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动力的起源或是被改变的事物。

例如,装修设计师进行装修的动力是因为这是他的工作,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或对它的热爱。

举例说明四因说和形质论

关于“四因”的来源,亚里士多德本人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实际上有所提及。首先,“质料因”即“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来源于以泰勒斯为首的米利都学派以及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显然,从泰勒斯不定型的“水”到德谟克利特抽象的“原子”,作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都是“质料”的始基作用。其次,“动力因”即“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来源于赫拉克利特的“火”和恩培多克勒的“爱憎说”。

毫无疑问,以“火”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其善变的动力作用,而“爱憎说”进一步把动力划分为吸引和排斥两个方面。再次,“形式因”即事物的“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来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和柏拉图的“理念"。

不难看出,以“数”和“理念”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实际上都是:“通式”的定性作用。最后,“目的因”即事物“最善的终结",可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和阿那克萨歌拉的“理性”。因为,以永恒不变的“存在”为万物之本所强调的是因果的同一性,而以“理性”作为安排万物秩序的“善”更表明了其趋向性。

通过对古希腊自然哲学发展的历史回顾,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似乎都在寻找我在《物理学》中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也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是他们的研究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 可见,通过“四因说”可以对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各流派和学说,进行一种“对号入座”的整理。

作为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功绩首先在于指出了“四因”在自然界的普遍性。其中“质料"、"动力"、"形式”的普遍性是不难想象的,而“目的”的普遍性则颇有争议。对此亚里士多德是这样说明的:“若有某一事物发生连续运动,并且有一个终结的话,那么这个终结就是目的……须知并不是所有终结都是目的,只有最善的终结才是目的。

无论在技艺制造活动中和在自然产生中都是这样,一个个前面的阶段都是为了最后的终结……既然技术产物有目的,自然产物显然也有目的。因为前面阶段对终结的关系在自然产物里。

“四因说”对科学的影响从古希腊一直延续至今天。譬如,最近有学者提出了进化“四因说”,认为基因是遗传的质料,基因组储存了生命形成的原则(形式),个体在初生动因(太阳光能)和次生动因(遗传的、生理的、生态的)的联合驱动下,通过求生(一种次生的目的性),推动着种族的延绵与分化。

进化是以无数个体生命为载体的一种生命运动,它也是一种物质运动形式,虽然比物体的物理学运动要复杂的多。生命存在的实体—个体是质料、形式、动因和目的的统一,其自身是多种生命层次运动的复合,也是诸多类型运动的复合,这些进一步形成了种族的生命运动—演化或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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