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水口调查与治理排水口是指向自然水体(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设施。排水管道(包括渠、涵)系统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和维护管理问题时,就会在排水口产生污水直排或者溢流污染,这是引起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同时,排水口设置不合理,还会造成水体水倒灌进入截流管或污水管道中,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浓度,也增加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负荷。 排水口治理是“控源截污”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存在的具体问题,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防倒灌等综合治理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
2、 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作为“控源截污”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环节,查明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存在的各种缺陷和雨污混接情况,是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的前提。3.1检测与评估目的
3、 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修复与治理1.满足管道的荷载要求;2.整体修复后的管道流量一般应达到或接近管道原设计流量;3.修复后的管道强度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4.为了尽量减少管道过水断面的连续变化、改善水力条件、防止继发损坏,对于同一管段出现3处及以上结构性缺陷的,应采用非开挖整体修复方法;5.修复施工期间,须做好临时排水措施,以确保周围排水户排水不受影响;6.管道整体修复后的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7.分流制地区,修复后的排水管道应杜绝雨污混接,严禁污水管道直排水体;8.杜绝分流制排水系统与合流制排水系统连接。9.经过结构性缺陷修复的污水管道和合流制管道,地下水入渗比例(地下水入渗量和地下水入渗量与污水量之和的比值)不应大于20%(排水区域地下水渗入量调查法),或地下水渗入量不大于70m³/km˙d(排水管段地下水渗入量调查法)。
4、截污调蓄与就地处理1.调蓄目的在排水系统中合理设置截污瓢遥费涓调蓄设施,可有效控制污水和初期雨水污染。2.调蓄设施设置原则1.调蓄池的出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当下游污水系统余量不能咫圄虍咻满足调蓄池放空要求时,应设置就地处理设施;3.调蓄池的位置,应根据排水体制、管网情况、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综合考虑后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调蓄池的埋深宜根据上下游排水管道的埋深,综合考虑工程用地、工程投资、施工难度、运行能耗等因素后确定;4.可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设置截污调蓄设施。 就地处理的目的对于近期污水暂不具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条件的,宜在排水口附近采用就地处理技术,削减进入水体的污染物。 就地处理设施的设置原则1.根据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处理水质和水量、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和现场供电、用地、周边环境要求等条件综合确定;2.宜选用占地面积小、简便易行、运行成本低的技术,并应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的衔接和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3.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场合,采用生物处理技术时宜设置调节设施,且须设格栅(格网);4.除手动或水力等无需外供电力控制的设施外,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运行,相关数据应及时传至控制中心,并应做好数据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