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金融类《办法》中限额的规定个人借款上限为20万,消费金融类公司的特点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贷、贷款额度多为几千,这很符合监管要求,目前已有多家平台尝试消费类金融,其中不泛一些大平台。
2、小贷、融资担保、金融资产交易所等目前小贷、融资担保、金融资产交易所从事网贷没有太多限制,压力较大的P2P平韪汶萦燔台可以考虑和有牌照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金融资产交易所可作为P2P平台的经济商,部分业务转移到金融资产交易所里,间接实现代销货币基金,为投资人提供活期产品。
3、资产端切入产业链P2P之前的侧重点是资金端,监管倒逼转型关注资产端。目前小额的资产端有汽车金融,但目前网贷平台无法和汽车厂商、4S店合作了,一般各大汽车厂商已有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竞争其实相当激烈的。
4、联合放贷《办法》中规定,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可在5家平台借款,平台直接可以联合放贷,由一家平台牵头,联合放贷给借款人。不过这样有很多弊端,比如存在拆标嫌疑,各平台之间信用数据无法共享,风险不好把控,出现逾期或坏账怎么补偿等问题。
5、小额分散目前网贷行业对个人信用贷款的操作模式是采用大数据分析,以批量放贷收益覆盖违约风险。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样违约率较高,且成本会很高,平台完全没有盈利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医购贷开发出流通贷、医装贷等小额资产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