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2、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3、运用商法,建立和完善信用机制,是防止信用危机的重要途径。信用机制是指由制约信用运作的诸内在因素所构成的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形式。
1、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2、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3、运用商法,建立和完善信用机制,是防止信用危机的重要途径。信用机制是指由制约信用运作的诸内在因素所构成的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