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控诉的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怪寄拮惋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只有在上述三种情况下,被害人有权利对行为人提起控诉。
2、刑事案件大多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原因在于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不同,社会影响恶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严重,必须通过公权力加以严惩。
3、从刑法规定中可以看出,自诉案件多属于性质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在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被害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着抹较氰控诉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多系熟人作案,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的追求,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注意了社会和谐。
4、即使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存在例外情况,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全以及被害人因受胁迫等原因无法告诉的情况下,可由国家机关代为告诉,为公民的权利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5、被害人控诉是国家赋予其公民的权利,我们应加以了解,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