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入户方式有三种: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实行以“引进人才入户为主体,积分制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为有效补充”的落户政策体系。
2、引进人才入户要求和途径:引进人才的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成人本科或者自考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中职或者孕驷巴墟高中学历,高级职称,广州市紧缺工种,居住和社保满两年。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5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或者科学院或者工程院院士,或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补)级有突出共享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科学,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或者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或者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专长,近3年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人员;在本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的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等,工作满3年且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获“南粤技术能手奖”或“广州市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引进人才需要调入档案,档案有干部身份,且社保满半年;档案无干部身份,且社保满一年。
3、积分制入户要求和途径:积分制入户基本要求: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已办理广州市居住证、已缴纳社会保险、已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入户人员积满85分可提出入户申请。积分有如下三种分值积累而成: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具体分值如下表: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申请入户人员,可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并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