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护照需要材料如下:
申请普通护照,须本人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骈跪爸锂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曾用名加注的,需提交记载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非本市户籍居民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3)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4)在我市就业就学的非佛山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非佛山户籍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6)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7)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条件:
1、内地居民(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3、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5、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6、暂住本市的华侨。
办理流程:
1、在自助机填写申请表格、采集指纹,准备申请材料。
2、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受理申请。
4、核验指纹,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办、换发、补发普通护照:10个工作日。
持普通护照申请加注:7个工作日。
外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
首次申办工本费160元/本。
护照换发、补发18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其它加注每项20元。
参考资料: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