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阶段1)项目初步设计。设计人员对现场进行初次勘察后,根据现场了解的具体情况出具相应的项目勘察报告。2)设计人员依据勘察报告编写出项目可行性方案和系统设计相关预算文件等。另外需要明确如下几点: 1) 设计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及规定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完成期限; 2) 针对每个阶段规定评审、验证和确认的时间; 3) 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4) 参与设计和开发有关部门与设计单位间沟通的方法和途径。在设计开发的进展中,要求变更和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和更新设计计划。
2、设计阶段:1) 满足项目相关的功能和性能的要求;2) 适用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3) 以往类似设计开发中的适用信息;4) 设计所必须的其他技术要求。 5)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设计计划书》进行评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确保输入的充分性、适宜性以及任务书的完整、清楚和一致性。
3、输出阶段:设计输出的文件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审批之后,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评审。并确保:1)满足设计技术的要求;2)为后续采购、施工和服务等过程提供适当、准确的信息;3)相应的施工和验收的准则、防护及交付控制的要求等;4)明确提出对工程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工程特性。4.3.1设计输出文件与《设计任务书》进行对比验证,在实施前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批准,确保输出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
4、设计评审1)设计人员在设计方案初步阶段时、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a) 评价设计结果满足输入要求或阶段性要求的能力;b) 识别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并形成对改进措施实施有效性记录。 c) 评审结果记录以《设计评审记录表》方式保留。 d)评审人员可以根据要求由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参加评审。
5、设计图纸、方案确认 1)设计确认以技术交底的形式进行。 2)工程项目部组织设计方对施工方等进行技术交底,并保留技术交底记录。 3)技术交底内容须明确设计的项目满足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要求。
6、设计变更 1)一般设计变更由设计方直接与施工方交底,作好交底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以《设计/图纸变更记录表》方式存档。2)如遇到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相关人员/施工负责人及时报公司部门审批,填写《施工变更记录表》 存档。
7、设备采购5.1工程采购合同(协议)要求和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或顾客要求,能满足工程设计、质量、技术、服务、安全、环境等要求; 2) 内容可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商、价格、交货期、质量等级。5.2采购设备与材料要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沟通,所有的厂家均要提供产品的材料认证,电气设备等要提供相应的资质,方可进行设备的报价等。
8、项目施工准备现场施工开工前准备工作应由业主、项目工程部协同完成。其中,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检查现场施工开工前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与人员处理,最终确定开工时间。1)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落实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2)编制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3)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相应的技术交底记录后存档。4)检查设计文件、设备、材料到货及材料存放地点情况,确保能够顺利开工。5)确认施工人员的进场情况,做好开工前的主要负责人相关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