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根据个人的身体理由以及孕期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不推荐使用砭石。 特别是禁止下腹部,防止流产。
2、过敏者。皮肤过敏,破损,化脓性炎症,渗出性溃疡不使用砭石。 皮损恢复后使用。
3、皮肤病。各种感染性皮肤病患者,如手足口病等皮肤病变患者应无效,避免更广泛的感染和传播。
4、贫血患者。重症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患者不推荐使用砭石强刺激法,可用温法,感法等。
5、心脑血管疾病。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衰竭和全身水肿者,禁止清宫。 增加心肺肝肾负担,避免病情恶化。
6、急性扭伤。急性扭伤,外伤疼痛部位或骨折部位使石针治疗无效,不加重局部刺激压迫致伤口出血。
7、斑疹等症状。禁止体表肿胀,疮,黄斑,不明原因包块进行砭石治疗,避免伤口破坏引起的感染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