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烧的调节规定

时间:2024-10-12 05:38:20

1、正常运行的锅炉燃烧室负压应保持为50-200Pa,不允许正压运行。

2、在增减锅炉负荷或进行对燃烧有影响的操作时,应注意保持燃烧室风压。

3、在运行中应注意经常观察锅炉各部位的温度和阻力变化,烟气温度和阻力不正常时应检查是否由于漏风断煤或燃烧不正常而引起,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

4、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锅炉漏风情况,所有看火门、打焦门、人孔门、渣门等均应严密关闭。

5、调整燃烧时应注意防止断煤熄火或超温结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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