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车子盗抢嫌疑

时间:2024-10-23 19:10:05

被盗时原车主报的案的话,那失车案件,除了报案都会有的案件登记之外,还会在电脑的公安系统全国联网,登记失车记录。

如果要撤消,就要请原报案人到当时的报案点,,明车辆已寻回的情况。然后,请原报案人要求撤消案件,并要求撤消全国联网的公安系统失车记录,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再去过户。(相关证明就是证明这辆车的合法拥有证明。如:行驶证,车检副单之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如何解除车子盗抢嫌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述为《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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