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谢奕做判县县令的时候,有一个老头儿犯了法,谢奕就拿醇酒罚他喝,以至醉得很厉害,却还不停罚。鲆螋莆诊谢安当时只有七八岁,穿一条蓝布裤,在他哥哥膝上坐着,劝告说:“哥哥,老人家多么可怜,怎么可以做这种事!”谢奕脸色立刻缓和下来,说道:“你要把他放走吗?”于是就把那个老人打发走了。
注释
①令:指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醇酒:含酒精度高的酒。烈酒。
②太傅:官名,这里指谢安。谢安,字安石,谢奕的弟弟,后任中书监、录尚书事,进位太保,死后赠太傅。膝边:膝上。”边”是泛向性的,没有确定的方位意义,正像第6则中的“膝前”一样。谏(jiàn):规劝。念:怜悯;同情。
③容:面容;脸上的神色。阿奴:对幼小者的爱称。这里是哥哥称呼弟弟。